什么是公证回避

回避 公证 事项 人员 当事人 情形 关系 应当 子女 父母

  • 首页
  • 公证新闻
  • 公证资讯
  • 公证资料
  • 公证公示
  • 公证下载
  • 公证杂志
  • 问答
  • 博客
  • 论坛
  • 什么是公证回避

  • 来源: 作者: 发布时间:2007-09-05 [收藏] [推荐] [评论(0条)] [打印]
  • 公证回避,是指在公证活动中,公证人员遇到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事项时,应当避开或退出办理该公证事项的工作。该制度是为了维护公证活动的正常秩序,保证公证机构依法正确行使公证权而设立的,有利于维护公证机构的尊严信誉,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
    公证人员回避的情形主要有:

    1.是本公证事项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。《民法通则》中所规定的“近亲属”的范围是:配偶、父母、子女、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孙子女、外孙子女。

    2.与本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。是指办理公证事项的结果与公证人员自身的利益有一定影响。

    3.与本公证事项的当事人有其他关系,可能影响正确办证的。

    上述情形不仅适用于公证人员(包括公证员、公证员助理等),而且也适用于接触该公证事项的翻译、鉴定人等有关人员。在出现上述情形后,公证人员应当自行回避,当事人也可以申请回避。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的,应当在公证书作成前提出。

    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的回避,由本级司法局局长或副局长决定,其他人员的回避,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。

  • 上一篇:什么是公证审查
  • 下一篇:什么是公证书
  • 评论

      评论加载中…
    [返回顶部][关闭窗口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