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产分割公证应怎样办理,收费如何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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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来源: 作者: 发布时间:2006-10-25 [收藏] [推荐] [评论(0条)] [打印]
  •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,一网民通过网上民声留言,问关于分割财产人遗留的村子里的股份需要公证,继承人需要带什么手续,具体收费是多少。  对该网民的问题,市司法局答复:办理遗产分割协议公证需要以下材料:  (一)参加遗产分割的申请人(包括未成年申请人的监护人)的身份证明(包括公民的《户口簿》、《居民身份证》、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主体资格证明等);  (二)协议当事人享有继承权或享有遗产受益权的证明(包括公证书、人民法院的判决书、裁定书等);  (三)遗产所有权证明;  (四)遗产分割协议文本;  (五)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权的应提供放弃继承权声明书;  (六)继承人有死亡的提供其死亡证明;  (七)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、证明材料。  证明财产继承、赠与和遗赠的公证事项按收益额的2%,最低200元收取。具体请您咨询市公证处电话:6246588。(来源:胶东在线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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