意外中奖要当心谨防公证骗局

公证 谨防 当心 中奖 意外 抽奖 交纳 可以 要求 自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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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来源: 作者: 发布时间:2008-04-20 [收藏] [推荐] [评论(0条)] [打印]
  • 意外中奖要当心
    谨防公证骗局

    近日,有10余人(包括领导干部、退休人员、务工人员)常来阿图什市公证处咨询,声称收到手机短信或是信函告之其中奖了,此活动已被某公证处公证,并附有公证员的照片,要求中奖者汇去几万甚至十几万元的公证费及其他费用,并前往领取其奖品。虽然对此存有许多疑虑,但为慎重起见,我处公证人员通过网上查阅相关资料及告之当事人随即电话联系,因对方说:让中奖者委托某公司的职员办理领取奖品的相关事项需先邮寄1000多元公证费,有的还说只需把本人的身份证号及银行帐号告之即可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》及《公证程序规则》有关规定,公证处承办抽奖公证时一般会要求抽奖主办单位自己交纳公证费,而不会由中奖者来分别交纳。因此,经证实此事确属骗局。
    鉴于这种诈骗行为,阿图什市公证处提醒各位,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自行鉴别行骗者的真假:
    1
    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》及《公证程序规则》有关规定,公证处承办抽奖公证时一般会要求抽奖主办单位自己交纳公证费,而不会由中奖者来分别交纳。因此,对要求中奖者事先交纳公证费用的,可以一眼断定属于骗局。2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规定,抽奖式的有奖销售奖金金额不得超过50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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